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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乡的集

发布时间:2024-04-10    作者:徐光献

清明节前的一天,我和弟弟一起回淮北老家扫墓,大妹妹请我们到她家里做客,幸巧碰到他们小区旁边正在举办繁华的商品交易会。在一条千余米长、几十米宽的马路上,摆滿各种摊位,赶会的人群川流不息,吆喝声不绝于耳,场面十分热闹。

高亢悠扬的乐器声、唱戏声,把我们吸引到戏台前,河南省商丘市青年豫剧团正在这里演出豫剧《借荆州》,台上是诸葛亮与周瑜的智斗场面。台前坐满了戏迷,都在专心致志的听戏。据说有的戏迷为了占据最佳听戏位置,提前一天就把自家的橙子摆放到了戏台前。为了活跃交易会气氛,当地政府邀请该剧团在这里连唱两天大戏,让群众过把戏瘾。

听一会戏,我们就沿着集市往前走,一路观看五花八门的各种商品。既有粮油、水果、蔬菜、种子、花木和生产工具等农产品;也有馋人的烤肉串、炸糖糕、煎肉包、葱油饼、臭豆腐等手工制作的北方美食;还有琳琅满目的各式服装、皮鞋、家用电器、电动车辆等等。除此之外,有套圈、台球、气枪射击、儿童木马等各种游乐项目,吸引了许多爱好者。我们饶有兴趣地转上一周,买了一些新鲜草莓和保存完好的红薯准备带回南京。

看到农村的商品交易会场面,不禁让我想起少年时期赶集的情景。我从七、八岁开始,就时常跟随大人去赶集。集市一般设在乡、镇政府所在地。靠我们村子最近的有两个集:一个叫赵集,另一个叫四铺集。赵集的逢集日是每旬的三、五、八、十几天,四铺的逢集日是每旬的二、四、六、九几天。为了方便当地群众进行产品交易和购物,逢集的时间叉开而不重叠。这两个集我都赶过无数次,留下一个个美好的记忆。农民赶集主要有两件事:一是为了看热闹,到集上看戏或听大鼓书,享受一下娱乐生活;二是为了把自家生产的农产品拿到集市上销售,换些零花钱,或者买些家庭需要的生产、生活用品。父亲是位编芦蓆的高手,我小时候时常帮他剥苇皮,看他使用叉刀把细长的芦苇劈为三开,动作十分熟练。他手工编制的芦蓆、草帽、虾笼等生活用具非常精致,让人喜欢。每次赶集,父亲都带上一些芦苇制品去卖,挣点零花钱回来。只要我随父亲赶集,都帮他看管摊位。每次卖掉芦蓆后,他都要给我买点东西吃。父亲是位孝子,时常给年迈的奶奶带点北方平时吃不到的大米饭等好吃的回来。在我十岁那年,母亲带着积攒下来的半篮子鸡蛋到集上卖掉后,专门买碗香喷喷的羊肉汤让我解馋。农村平时吃不上肉,这碗羊肉汤的香味让我惦记了好多年。

这次逛农村集市,我看到与过去相比发生了很大变化。一是集市上销售的商品变了。以前,农民在集市上出售的产品档次比较低,都是从土里扒出来自家生产的东西。随着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物流业的发展,集市上销售的商品不一样了。除了销售本地农产品以外,还有一些从外地采购来的水果、蔬菜、糕点等副食品和电器、车辆、瓷器、服装等工业制品,农民不进城什么都能买到,更好的满足了农民的购物需求。二是赶集人使用的交通工具现代化了。随着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不少家庭买了汽车、电动车或摩托车。过去赶集一般都是步行前往,顶多是骑着自行车去,现在开着轿车赶集的多了。以前到集上卖货多是肩挑背扛或是用板车拉。现在的货物大多用汽车拖运,有些商品直接放在汽车上销售。我看到,集市周边停满了各式各样的轿车、电动车和摩托车,农民的交通工具与过去完全不同了。说明农民的生活富裕了,我国的物流水平提高了,商品流动范围更大了。三是赶集的人群老龄化了。现在农村年轻人进城工作和生活的比较多,越来越多的农村家庭在城里买了房子,年轻人带着孩子在城市工作和生活,老年人在农村看守房屋和种地,因此赶集的年轻人相对比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