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行为是军休干部党员言行的重要组成部分。军休干部党员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规范网络行为,促进形成健康向上、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网信办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结合军休所实际,特向全体军休干部发出如下倡议:
一、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严格遵守党规党纪,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网络行为中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觉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
三、严禁发表违背党的基本路线,否定四项基本原则,歪曲党的政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
四、严禁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诋毁、污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歪曲党史、国史、军史,抹黑革命先烈和英雄模范。
五、严禁制造、传播各类谣言特别是政治类谣言,散布所谓“内部”消息和小道消息。
六、严禁利用网络泄露党、国家和军队的秘密。禁止使用智能手机或联网电子设备谈论、拍摄存储、转发转载、传播涉密信息。